1.系統介紹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是由觸發器件、火災報警裝置以及具有其它輔助功能的裝置組成的火災報警系統。它能夠在火災初期,將燃燒產生的煙霧、熱量和光輻射等物理量,通過感溫、感煙和感光等火災探測器變成電信號,傳輸到火災報警控制器,并同時顯示出火災發生的部位,記錄火災發生的時間。一般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室內外消火栓系統、防排煙系統、通風系統、空調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擋煙垂壁等相關設備聯動,自動或手動發出指令、啟動相應的裝置。
火災自動報警及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在發生火災的兩個階段發揮著重要作用:
第一階段(報警階段):火災初期,往往伴隨著煙霧、高溫等現象,通過安裝在現場的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以自動或人為方式向監控中心傳遞火警信息,達到及早發現火情、通報火災的目的;
第二階段(滅火階段):通過控制器及現場接口模塊,控制建筑物內的公共設備(如廣播、電梯)和專用滅火設備(如排煙機、消防泵),有效實施救人、滅火,達到減少損失的目的。
2.系統組成
根據市場需求及實際運用情況,報警系統主要有火災報警控制器、氣體滅火控制器、可燃氣體探測器、感煙探測器、感溫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消火栓報警按鈕、聲光警報器、樓層顯示器等。